荆楚仙桃讯 3月18日,据仙桃交警发布最新酒驾整治动态:截至目前,仙桃市又有22名“酒”司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月2日晚7时许,周某驾驶一辆“凯迪拉克”牌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胡场镇蔡胡公路时,被四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现场检测,周某体内酒精值高达114mg/100ml。民警遂将其带至胡场卫生院抽血化验,后经鉴定,周某血样送检结果为94.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去年12月12日晚8时许,张某驾驶鲁FXY5XX号小型轿车,沿仙桃市沙嘴路行驶至与沔街大道交叉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浓度高达230ml/10ml。民警于是将张某带至仙桃市第一医院抽取了血样,经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检查结果为257.21ml/100ml,远超醉驾标准。
1月24日下午3点多钟,黄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城区复州大道行驶至幺湾村路段时,与对向一辆轿车会车,因操作不慎,倒地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勘查,发现黄某某身上酒气薰天,将其带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经鉴定,其血液内酒精高达201ml/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而且民警在检查其证件时,发现他根本没有取得驾驶证。
目前,周某、张某、黄某某及另外19名“酒”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均被仙桃警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