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你好,我是市法院执行干警,请你开门配合执行工作。”近日,仙桃市法院执行干警强力出击,在公证员的见证下,顺利腾退5套涉案房屋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2013年,我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湖北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公司按约完成阳光花园小区1号、2号楼承建工作后,置业公司将工程项目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但房地产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迟迟不予结算尾款。无奈之下,建筑公司向市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0月21日,法院判决被告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建筑公司有关费用共计6854737.62元。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债务,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8月18日,执行干警通过彭场镇有关部门对阳光花园小区1号、2号楼楼盘清查后,将1号楼7套房屋、2号楼6套房屋进行了实地查封,并张贴封条。2019年7月12日,将所查封的6套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建筑公司以抵偿债务。后市法院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所承建位于彭场镇阳光花园小区的7套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以抵偿被执行人所欠部分债务。
涉案房屋已抵偿给申请执行人,却又被他人占有居住,如何腾退成了执行难题。为破解这一难题,市法院成立专班小组,严密部署方案,坚持多管齐下,步步落实。执行干警尝试与占有人联系未果后,在小区门前、张贴执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限期腾空裁定书等,占有人置若罔闻。与此,执行干警联合彭场镇政府创新执行手段,以循环喇叭广播的方式告知其法律后果,占有人至今未履行相应义务。市法院组织二十余名执行干警,联合彭场派出所、市公证处开展强制腾退活动,对涉案的5套毛坯房统一强制换锁,清查房屋现状并一一记录,确认无误后,执行干警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通讯员 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