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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导向 多方调解 多方满意

来源:仙桃日报 时间:2020-10-21 09:09

  荆楚仙桃讯  “非常感谢市法院,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夏某某鱼池案件的妥善解决,为其余的鱼池征收工作开了头。”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曲湖渔场专班人员说。
  因武仙城铁仙桃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需征收曲湖渔场十余户渔民承包的鱼池,一位叫夏某某(化名)的渔民对补偿方案不满,拒绝返还鱼池。专班人员多次与其沟通,夏某某不为所动,曲湖渔场向市法院起诉。
  受理该案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夏某某向曲湖渔场返还鱼池。判决生效后,夏某某拒绝返还鱼池。2020年8月24日,曲湖渔场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天立案,市法院执行局成立清障专班,由分管副院长牵头,执行局局长负责,挂图作战,拟定数套清障方案。
  8月25日8时45分,市法院执行干警与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夏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在鱼池周围张贴腾退公告,并通知其向曲湖渔场返还鱼池。夏某某拒绝签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且态度强硬。
  8月25日14时50分,市法院副院长戴雄伟前往现场进行查看,之后又与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召开简短碰头会。碰头会上,市法院与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就具体执行方案逐条商讨,最终确定出强制执行与调解促成自动履行两套具体方案。为避免强制执行存在的抽水时间长、直接推倒房屋的阻挠等困难及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造成重大社会矛盾,双方在采取促成自动履行方案上达成一致意见。
  9月15日9时30分,市法院执行局清障专班将龙华山街道办事处和夏某某召集一起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一开始,夏某某依然粗暴提出无理补偿要求,拒绝调解建议。执行法官告知夏某某,如继续不配合,将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对其进行拘留、罚款乃至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向夏某某告知只要放弃不合理要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其争取鱼池搬迁补偿合理利益。经过市法院清障专班反复沟通工作,夏某某最终同意调解方案。
  9月18日10时30分,夏某某将个人财物清理后向曲湖渔场返还鱼池。有关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后,将夏某某曾承包的鱼池旁附着物进行清理。
  仙桃站建设不仅是重点工程,更是惠及仙桃百万市民的便民项目。市法院在这次清障工作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导向,降低执行风险,稳定社会大局,最终达成多方满意的执行效果。(通讯员 王骞 彭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