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负责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持战疫履职“两手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的犯罪行为,从严从快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9件10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作为全国最大的无纺布生产基地之一,仙桃市承担了保障供应防疫一线急需的防护用品保供重任。一些不法商贩看到有利可图,趁机生产、销售假冒、劣质口罩,谋取暴利。
第二检察部紧扣防控工作大局,将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督、药监部门联系,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介入,同步开展调查。
“对疫期犯罪案件,一定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仙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鹏对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办理仙桃首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第二检察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介入调查,针对案件定性,多次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会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搜集、固定证据,准确查明犯罪金额,查清销售去向。在前期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受案后一天内即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并主动与法院针对适用速裁程序进行沟通协商。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扣押的36万只口罩予以没收。该案从起诉到判决用时仅48小时。
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9件10人,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