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打鸟犯法,以后再也不打‘野味’了。”三名嫌疑人后悔不已。
1月5日11时许,仙桃沔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至袁剅村东荆河堤段时,发现一可疑车辆,民警随即上前依法盘问。当场在车内查获气枪一支,铅弹120发,野生鸟类10只,民警遂将其车内三人传唤到派出所。
经查,当日9时许,杨某原本是邀约赵某、王某二人到亲戚家钓鱼,后看到附近有鸟群,遂产生打鸟做“野味”改善伙食的想法。一时兴起,三人便驾驶越野车沿路用气枪打鸟,共计捕杀野生鸟类10只。后经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识别,该10只野生动物均为珠颈斑鸠,且该鸟类属国家保护的、省严禁猎捕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杨某等三人因猎杀“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通讯员 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