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1月7日上午,通海口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一民房内抓获涉嫌非法拘禁罪的黄某某(男,54岁)、黄某(男,27岁)父子俩,成功解救受害人张某。
经查,1月5日晚,黄某父子俩在找张某讨要债务未果后,将张某押至自己位于通海口镇的家中非法拘禁,并要求张某提供担保人。直到1月7日中午,张某被民警解救,非法拘禁时间达40个小时。
据悉,黄某父子曾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也已判决张某限期还款,张某拖延还款将面临司法拘留,但黄某父子的不理智行为将面临刑事审判。
警方表示,年关将至,各种债务纠纷集中爆发,欠债还钱原本天经地义,但讨债姿势千万条,文明合法第一条。切不可冲动丧失理智,原告反而变被告。
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通讯员 金安格)(原标题:讨债出损招 父子俩原告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