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法院发布《湖北法院2016—2018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由市法院承办的湖北侨光石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湖北法院破产审判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原湖北侨光石化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8日,原注册资本1088万元。2015年6月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湖北侨光石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光石化)。2015年7月15日,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8826万元,新增股东60名。侨光石化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所生产的加氢反应器内件、PX吸附塔内件在国内机械制造业处于领先水平,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一级供应商。2015年6月,侨光石化在武汉股权托管中心(四版)挂牌。之后,因市场和管理等方面原因,债务沉重、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陷入困境。仙桃市政府成立专班进驻公司,进行生产自救仍然无法维持正常经营。2016年1月19日,仙桃市法院根据三名债权人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侨光石化破产重整案。
仙桃市法院受理案件后,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由一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指定由仙桃市政府领导及部分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为促成侨光石化的重整,保持该公司经营业务的连续性,管理人报经合议庭同意后,准许侨光石化自2016年2月23日开始恢复生产和经营。经管理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0日,债务人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其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确定“尽量避免破产清算,促成破产重整”的方向。合议庭多次到江苏南通、无锡等地与外地股东协商,针对他们购买股份时间不长企业就面临破产的实际情况,将其列入普通债权。合议庭管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发现原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某涉嫌经济犯罪,依法向公安部门移送线索。通过清产核算,引进投资方,三次召开债权人大会等程序,合议庭积极指导管理人妥善处理各方矛盾,平衡各方利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17年5月16日,市法院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目前,重整计划已基本履行完毕。
侨光石化破产重整投产后,2018年完成产值8200万元,税收633万元,利润超2000万元,企业职工近200人,人均工资上涨近40%。中石化总公司多次在该公司召开全国性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今年年初中石化科技工作会议上,侨光石化作为全国唯一的民营企业参会。
下一步,市法院将在地方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准指导下,继续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管理人的指导监督、破产配套机制的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新发展,为辖区淘汰落后产能、升级产业结构,实现经济不断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