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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被超限超载绊倒N次,问题出在哪里?

时间:2019-10-15 11:03

    “治超”要真正收到实效,还需从阻断利益驱动链条的各个环节入手,不仅需要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对超限超载做到严防死守,对每一辆违法违规车辆一律“零容忍”,而且要提高超限超载行为的违法成本。
    据多家媒体报道,10月10日18时10分许,江苏无锡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事故导致3人当场遇难、2人受伤。经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上跨桥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10月12日上午,312国道锡港路南北方向地面交通恢复,相关事故调查工作已全面启动,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报道,两辆肇事大货车累计超载300多吨,两辆卡车当时各运输6个、7个金属卷板,每个金属卷板重达28吨多,加上车体重量,一辆车合重超过170吨,而车辆自身核载只有30多吨,属于严重超载。
    众所周知,车辆超限超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会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严重超载还会导致车辆爆胎、偏驶、制动或转向失灵、翻车等。曾有统计显示,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
    货车超限超载被诟病多年。无锡当地近年来也多次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专项工作,此次事故涉事企业曾多次受到查处,两年前曾被责令停业整顿。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货车超载问题久治不愈?
    首先,为实现既定成本下的收益最大化,不少货车司机怀着侥幸心理,总要在车上多装一点、再多装一点,尽管这多装的每一点都可能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其次,超载违法成本低。根据目前国内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货车驾驶人违规超载最高处以2000元的处罚,比之超载获利,显然微不足道。即便按公路法规定,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公路的,最高可以处30000元罚款,但现实中遭受顶格处罚者寥寥。其三,一些地方在治超行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以罚代管现象,一些执法者只罚款不卸货,收钱后直接放行,乱收费、贿赂执法者等现象也并不新鲜。
    更重要的是,源头治理和监管不到位,表现在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改装以及道路排查等多个环节有漏洞——一些货车在出厂时把核定载重量刻意标小以降低各项成本;额载几十吨的车辆加价七八万元后便可变身“百吨王”;省道、国道上检查站少,司机抄小路躲避监管成为行业潜规则……
    当超限超载成为能让利益相关方共同受益的“多赢”之举,治理的难度可想而知。而这不能成为相关方对这一现象麻木不仁的理由。
    治超一直在行动,要真正收到实效,还需从阻断利益驱动链条的各个环节入手,不仅需要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对超限超载做到严防死守,对每一辆违法违规车辆一律“零容忍”,而且要提高超限超载行为的违法成本。比如此番事故后就有法律专家建议“将超限超载入刑”,像治理醉驾一样治理超限超载。
    时下,物流运输行业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货车超限超载的口子一日不堵上,公路运输这只木桶就会一直存在短板。正如我们不希望建筑行业一次次因偷工减料而被无端妖魔化,我们同样不愿看到运输行业被长久地扣上“超限超载”的帽子,成为挥之不去的行业阴影。当大货车即“大祸车”的刻板印象深入人心,再去打捞行业口碑、重构公共安全,何其难矣!
    被一块石头绊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同一块石头绊倒N次。无论如何,以沉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代价、换来痛彻心扉的教训,然后“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循环,不能再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