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近日,针对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对检察建议全部予以采纳,并积极进行整改。
仙桃市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仙桃市国土资源局(现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非法占用土地的5起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未能在限期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因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导致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行政处罚决定未能得到全部履行,非法占地行为持续至今。市国土资源局存在不当履职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2019年7月5日,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一、对超过法定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查清情况,分析原因;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自查和整改,并于2019年8月2日作出书面回复。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管理制度,全方位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检查,查找案件中办案人员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追责制度,促进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依法履行职责。(通讯员 康鹏亮)(原标题:接受检察建议认真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