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通讯员 龚正) 黄女士今年六十岁,年轻时是一名赤脚医生,现在听说国家有政策,从事赤脚医生十年以上的可以享受补贴。黄女士可高兴坏了,拿出二十多年前原仙桃市卫生局颁发的《乡村医师资格证》到镇卫生院登记,去争取政策补贴。工作人员却说,你的《乡村医师资格证》上登记的是“黄某枝”,而你是“黄某芝”,怎么能证明你“黄某芝”就是“黄某枝”呢?黄女士一听可傻眼了。
眼看到手的补贴可不能丢呀?黄女士冷静想了想,决定首先去派出所。户籍民警看了看黄女士的户口本,没有曾用名记载呀,回复是派出所不能证明“黄某芝”与“黄某枝”是同一人。
还有谁能证明呢?黄女士想到了居委会,居委会为黄女士出具了“黄某芝”与“黄某枝”是同一人的证明,黄女士马不停蹄赶到镇卫生院。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居委会的证明没有效力,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
黄女士强打起精神直奔公证处,公证员听到情况介绍后也觉得为难,仅凭居委会证明来确定“黄某芝”就是“黄某枝”是有法律风险的,虽然公证处可以通过走访知情人进行调查确认,但那样工作量会很大。于是公证员建议黄女士发表声明,在声明书中介绍自己的赤脚医生经历,指明《乡村医师资格证》中的“黄某枝”就是自己本人,承诺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黄女士接受了公证员的建议,郑重地在声明书上签名,公证处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镇卫生院接受了这份公证书,为黄女士办理了享受补贴政策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