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通讯员 魏兰) 今年1月11日晚,市民冯某驾驶摩托车,从仙桃城区清水湾前往高家渡村,晚10时30分许,冯某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公司门前路段时,与对向由姚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姚某受伤。路人报警后,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对当事双方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冯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12mg/100ml。而冯某醉酒驾驶,会车时没有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月1日晚上8点多钟,曹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复州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仙源学校实验部门前路段时,因醉眼朦胧,采取措施不力,与李某停在路边的轿车追尾,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到达现场后开展勘查,调查事故原因,并对当事人进行酒精测试。
结果显示曹某体内酒精浓度高达213.2mg/100ml。交警经过分析,认为此事故为曹某醉酒驾驶所致,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查缉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是为了保障更多路人和驾驶人,乘客的安全,确保大家出行过程中的畅通,希望更多的驾驶人能够理解交警部门的一片苦心,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