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魏兰) 4月22日上午,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一名中年男子看完一段由交警部门提供的小视频后,满面羞愧。
近日,有热心市民在一家网站上发布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小视频,举报某“海马牌”小轿车4月15日17时20许,在钱沟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城一号路口时,压越中心黄线逆向行驶,将车停在人行横道上,防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接到市民关于交通违法的举报后,交警一大队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根据视频上面显示的车牌,查找当事驾驶人。4月22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当事驾驶人周某传唤至一大队,向其公布了行车视频,周某对其违法行为表示懊悔。民警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制教育。
民警就此提示,不按规定违法行驶,就是对他人道路出行权益的侵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因此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希望更多的热心、正义的市民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天眼、警眼之外“第三只眼”的监督作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大家出行的平安、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