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通讯员 赵艳艳 彭鸿基) 4月17日上午,仙桃市人民法院沙湖法庭把巡回审判车开进彭场镇某塑料制品厂,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该厂员工、附近群众等1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本案中,原告邵某于2018年5月31日为被告某某塑料制品厂工作时,因转运材料的板车倾斜侧摆致其倒地受伤,入院治疗18天,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120300元。被告某塑料制品厂辩称,原告不是其员工,曾多次告知原告不要来厂里上班,原告受伤与该厂无关,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需要核实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合议庭考虑到证人的年纪普遍比较大,工厂距离法庭较远,为便于证人出庭作证,通过庭审普及法律,遂决定把巡回审判车开进工厂。庭审中,法官认真聆听了双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了询问、质证。合议庭对事故发生的真实经过及邵某的身份有了充分了解。休庭后,合议庭对事故发生地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由于双方就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择期宣判。
庭后,旁听人员代表表示,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看庭审,接触法律,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也感受到了法律对证人等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关爱,在今后遇到事情时会积极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利用巡回审判车开庭,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审判人员查清案件事实,促成案件圆满解决,而且通过严肃公正的庭审活动,对教育和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依法解决问题有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