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市法院毛嘴法庭法官来到三伏潭镇南堤村开展巡回审判,当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曾经的“仇家”握手言和。
李某与刘某系多年生意伙伴,因刘某长期拖欠一笔3900元的货款未付,李某向市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足额偿还。
毛嘴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到正在安徽徽州市经营服装生意的刘某,希望刘某能主动支付货款。刘某当天便与好友谢某搭乘最近的一班动车回到了仙桃。不论是在电话中,还是在领取传票时,刘某一直强调,这笔货款已经结清了,一定是老李忘记了。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搬到了南堤村村委会。开庭前,刘某申请由谢某出庭作证。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突出。李某表示,因双方是多年好友,又常有生意往来,在刘某赊购货物时,仅仅在记账本上记了一笔。刘某辩称,正是基于双方好友关系,在向李某支付货款时,也未索要收条等字据。
原本一起案情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这时却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意识到,只有解开双方心结,才可能挽回两人昔日的友谊。
“老李啊,你看老刘,不远千里从安徽赶回来,不论是时间、精力还是费用上也花了不少,且不说这3900元货款是否已经支付。仅从他对两人友谊的重视及生意人诚信为先的品格,都看得出他此次回来,着实有心与你化干戈为玉帛。希望你也可以认真考虑一下。这件事,不如二一添作五,一人承担一半责任。事情解决了,你俩仍是生意伙伴。”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做起了李某的工作。
承办法官一番话消除了两人的芥蒂,双方均同意承办法官意见,刘某当场将1950元现金交到李某手上。
今年以来,毛嘴法庭大力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干警走出法庭到辖区各村委,面对面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经常性到农民家中、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架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用实际行动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法官提醒:亲兄弟明算账,为避免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在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保存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据,即接受货物的清单、对账单,出具的收货单等。如已经给付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应收回出具的欠条,保存结算货物价款的证据。(刘宏 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