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曼)近日,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出台。通过任务分解、多部门联动,我市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据了解,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仍存在市场秩序混乱、工程款拖欠严重、质量结算纠纷、农民工用工混乱、工程款与工资混同、工资支付链条长且易被挪用等问题,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此,我市出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建立实名制、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等制度;在市政、交通、水利、房产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办法;建立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推进诚信信息互联互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意见要求,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治理欠薪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