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律援助受援人代某某(低保户、退伍军人家属)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代某某系环卫工人,也是退伍军人家属。2024年1月,代某某在工作时遭遇交通事故,伤情严重住院治疗。但这起交通事故事发地无监控设施,属事后报警,交通事故责任暂时无法认定,代某某的医疗费和赔偿无着落。为此,代某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代其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民事诉讼赔偿。
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代某某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援助受理与事项范围,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我市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同时,代某某为退伍军人家属,市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启用绿色通道,从速、从简、快受、快派为代某某办理法律援助事宜。
援助律师受理该案后,经与受援人代某某沟通,迅速确认该案需要解决法律问题,通过多方取证、鉴定、协调,最终为受援人代某某争取到各项赔偿款共计9.3万元,该款项在结案时已全额汇至受援人代某某的银行账户。(记者 多多 通讯员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