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太冲动了,犯下了这么低级的错误,这个错误必须由自己承担,现在特别后悔。”6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5000元的柳某沮丧地说。
3月5日晚10时40分许,柳某与朋友一起聚餐,刘某与马某等两个朋友都喝了酒,聚餐结束后,柳某在挪车时撞上了前面一辆汽车尾部。为了逃避责任,柳某商议让马某“顶包”,便于找保险公司索赔。事故发生后,交警二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发现其中三人饮酒,怀疑有“顶包”嫌疑。该案后来交给支队醉驾办理中心办理,通过调查,确认肇事司机为柳某,其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因醉驾肇事,又有喊人“顶包”的事实,柳某被处以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6月14日,市人民法院对今年以来的12起醉驾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集中宣判,12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2至6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2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在该批案件中,有1起是醉酒驾驶后,寻衅滋事被查获;有8起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另外3起为交警在路面执勤中查获。(记者 多多 通讯员 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