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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首起“汉江捞螺蛳”案开庭

来源:仙桃日报 时间:2023-5-11 09:09

  荆楚仙桃讯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4月27日下午,市法院在第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到场旁听。
  该案由市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拥军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卫平、赵国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在汉江水域禁渔期间,雇佣人员在通州河(通顺河支流)使用禁用渔具拖曳泵吸耙刺捕捞中国圆田螺,并以0.55元/斤的价格出售给从事水蛭养殖的颜某某(另案处理),违法所得5.7万余元,在查获时还剩5000余公斤尚未被转运(当日已全部被放回通州河)。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我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周某某、周某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市政协委员柳咏飞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同时,深入践行“五共”理念,走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共同缔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态环境更美好的绿色仙桃。(通讯员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