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近日,仙桃市印发《关于持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并实施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在仙桃市推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风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各一级预算单位需成立3至5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二级单位(包括镇处延伸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纪检干部、财务管理人员及后勤管理人员等担任,至少明确一名财务人员为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专门从事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
根据安排,各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将全程跟踪政府采购项目的每一个环节,督促政府采购专管员代表采购人切实履行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评审专家、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及时支付资金、建立健全采购内控机制等主体责任。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积极处理项目质疑和答复,配合监督部门处置投诉,开展监督检查。
此外,《通知》还对专管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提升提出要求,并将各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和专管员工作情况纳入财政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中,持续巩固应用成果。在办理政府采购业务过程中,采购专管员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纽带作用,提升与财政部门、代理机构的业务对接,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记者 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