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扎实推进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错时执勤,深夜+凌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至今,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对多起2次酒驾司机依法予以严惩,在社会上形成震慑效应。
7月17日凌晨,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沔阳大道公园世家门前路段设卡查缉酒驾违法行为。零时许,董某驾驶一辆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行驶到此地时,被一大队民警拦截检查,经查,董某体内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民警在对董某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他于2019年6月因酒驾被市交警支队整治专班查处过。因董某再次酒驾,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
7月5日晚,七大队在辖区郭河镇郭窑公路设卡,进行酒驾醉驾清查行动。晚8时15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驶来,民警拦下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民警核查信息时,发现向某曾于2015年9月因酒驾被武汉交警处罚。因无证驾驶、再次酒驾,向某被公安机关并处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
6月25日晚,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在318国道通港公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晚8时25分,一男子驾车通过该路段时,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民警经使用交管综合查询信息系统,得知杜某曾于2014年10月在浙江省嘉兴市因为酒驾被当地交警查处。因属二次酒驾,杜某被仙桃警方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两年的处罚。
珍爱生命平安行,拒绝酒驾铭记心。仙桃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违法,而醉驾犯罪成本更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造成严重后果而追悔莫及。(通讯员 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