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1月5日,仙桃市法院通过湖北法院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了3起案件裁判文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汉江辖区法院首次通过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1个月前,柳某因与汪某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遂向市法院提起诉讼。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玲采取“背靠背”方式,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成功促成柳某和汪某达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合意。收到柳某的撤诉申请书后,承办法官李玲依法作出裁定,第一时间发起送达任务。送达专员接收任务后,迅速拨打当事人电话,核实身份信息,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发送附有裁判文书链接的短信。
同日,承办法官李玲还完成了1起离婚纠纷和1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调解工作,且均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向案件当事人电子送达法律文书。
“以前不论是邮寄送达,还是上门送达都耗时较长,且当事人未必能及时接收。现在采用电子送达,可以做到秒送达、秒接收,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李玲介绍,《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市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干警学习新法、了解新法、适用新法,积极引导干警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作用,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诉累、跑累、问累。
据悉,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速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目前已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扩建改造,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诉讼费、网络公告送达等全流程线上司法服务,诉讼服务基本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
法条链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通讯员 杜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