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临近岁末,市检察院在梳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呈现出网络化、利诱性、新类型等特点。市检察院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刑事政策为主线,在办案中加强对未成人网络生活的引导,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近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17岁的大专生小宇(化名)通过在网络上兼职,诱导网友添加自己微信,再将对方微信出售给他人获利。他的这种“兼职”行为已经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另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16岁的高中生小冬(化名)在网上得知:出售银行卡每张可获利400元,经不住诱惑的他,在明知他人可能将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还是出售了5张银行卡挣取零花钱,不曾想,他的“挣钱”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市检察院在办理上述案件中,全面审查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少捕慎诉”理念与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有机结合,通过检察听证,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决定,并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犯罪的原因,强化与监护人、社工机构、家庭教育指导员的沟通,建立对未成年人网络生活的监护机制,通过定期思想汇报、心理咨询、普法参与等方式,切实提高未成年的守法意识和网络规范意识。(通讯员 幸枭)